汪旻梁加强药品知识产权保护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一处处长汪旻梁
近日,由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人民网·人民健康主办的2021年全国两会“健康中国人”系列圆桌论坛在京举行。3月6日上午,在主题为“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助推创新药发展”的专场论坛上,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一处处长汪旻梁表示,要加强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激励医药产业创新积极性,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健康需求,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等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汪旻梁介绍,为了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解决我国在专利保护和运用中面临的新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配合立法机关,从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完善举证责任,完善专利行政保护,加强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建立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等方面对《专利法》进行了修改。与此同时,为更好地应对疫情防控,回应创新主体放宽不丧失新颖性例外规定的需求,在不丧失新颖性例外的适用情形中增加“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形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规定。
“作为《专利法》的配套法规,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5年启动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调研论证工作,形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建议(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11月27日至2021年1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作出细化规定。”汪旻梁表示,后续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支持包括医药企业在内的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医疗健康需求,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当前我国医药行业正在由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迈进的过程之中,在修改法律时需要考虑创新药企、仿制药企和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汪旻梁表示,既要充分激发医药企业新药研发的积极性,保证有药可用,也要促进仿制药的发展,让老百姓能够以支付得起的价格获得药品,提高药品可及性,保障公众健康。
汪旻梁表示,我国专利制度在建立之初就体现了保护创新维护公共利益的平衡。需要通过综合施策,使新药研发企业能够回收研发成本,获得相应的投资回报,开展后续新药研发,同时促进仿制药企业向新药研发转型升级,形成良性循环,促进医药行业的总体发展。#2021两会“健康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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